好險到目前為止,我只有交過四個。
不然我看標題會不夠我寫。
其實四個感覺好像不多,但其實,也不少了。
本來打算到第三個就要定下來了,畢竟生命中出現那麼多個能影響我的男人,並不是好事。也不是一件可以拿出來說嘴的驕傲事。
第一個他,是我在高二那年交的。
對我而言,17歲是個特別的年齡。
我對17一直有著很特殊又奇妙的情結,總覺得17這個數字,很好(絕對不是因為我的初戀對象的座號是17號)。也剛好,在17歲那年,我交了生平第一個男友。
那是個很轟轟烈烈的記憶。
一直以為自己很早熟,應該連帶的對感情也很早熟才對,可是卻是在高中才談了戀愛,這應該是認識我的人都會跌破眼鏡的情況吧。
噗,好像講的自己很厲害似的,但其實我在感情上是很遲鈍的,看看那些喜歡我N年,我卻還要在N年後透過別人的嘴才知道這件事情,就足以讓那些人由愛生恨的想把我揍扁踢飛吧。
所以高中那場戀愛,其實不在我預料之中。
所以,到現在,說真的,我很後悔在那時候選擇了他。
知道不該後悔,卻有無限的悔恨。
後悔當初為了這段感情,騙了相信我的人。
後悔當初為了這段感情,荒廢了課業,在最重要的聯考階段,卻選擇了一段自己將來可能無法承受的選擇。
這段本該是甜甜蜜蜜的初戀,蒙上了聯考失利、欺騙信任我的人的陰影。
上了大學之後沒多久,也依慣例的,分了手。
什麼慣例?學生時期的愛非愛、情非情、戀非戀。所以上了大學之後有99%的人都會分手,我也不例外。
直至目前為止,
我依然還是覺得,太早談戀愛,對於還不太會控制自己心緒及情緒的人而言,實在是非明智之舉。
不過,
旁人說到口吐白沫,你既不會相信、也聽不進去。
只能靠自己體驗之後,才能明白箇中滋味。
這就是成長吧。
他,前幾年結婚。
兩年後,離婚。
離婚的理由跟當初我甩了他的理由一樣。
表示,這男人一點也沒長進。
我跟他還有連絡,他也都會來關心我,但對我而言,他,就只是一個,可能比朋友再不熟一點的...最熟悉的陌生人。
為什麼是最熟悉的?
因為我的第一次,都是給他。
第一次談戀愛、第一次牽手、第一次接吻、第一次到男生家過夜、很多很多的第一次......都是給他。
這樣不算熟悉嗎?
雖然早已忘卻擁抱的溫度、兩唇的觸感,
但,事實是無法抹滅的。
雖然很想抹去。
哈,
現在才知道,原來,我是那麼的排斥、以及想忘卻這段感情。
是我,還不夠成熟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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