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險到目前為止,我只有交過四個。

不然我看標題會不夠我寫。

其實四個感覺好像不多,但其實,也不少了。

本來打算到第三個就要定下來了,畢竟生命中出現那麼多個能影響我的男人,並不是好事。也不是一件可以拿出來說嘴的驕傲事。

第一個他,是我在高二那年交的。

對我而言,17歲是個特別的年齡。

我對17一直有著很特殊又奇妙的情結,總覺得17這個數字,很好(絕對不是因為我的初戀對象的座號是17號)。也剛好,在17歲那年,我交了生平第一個男友。

那是個很轟轟烈烈的記憶。

一直以為自己很早熟,應該連帶的對感情也很早熟才對,可是卻是在高中才談了戀愛,這應該是認識我的人都會跌破眼鏡的情況吧。

噗,好像講的自己很厲害似的,但其實我在感情上是很遲鈍的,看看那些喜歡我N年,我卻還要在N年後透過別人的嘴才知道這件事情,就足以讓那些人由愛生恨的想把我揍扁踢飛吧。

所以高中那場戀愛,其實不在我預料之中。

所以,到現在,說真的,我很後悔在那時候選擇了他。

知道不該後悔,卻有無限的悔恨。

後悔當初為了這段感情,騙了相信我的人。

後悔當初為了這段感情,荒廢了課業,在最重要的聯考階段,卻選擇了一段自己將來可能無法承受的選擇。

這段本該是甜甜蜜蜜的初戀,蒙上了聯考失利、欺騙信任我的人的陰影。

上了大學之後沒多久,也依慣例的,分了手。

什麼慣例?學生時期的愛非愛、情非情、戀非戀。所以上了大學之後有99%的人都會分手,我也不例外。

直至目前為止,

我依然還是覺得,太早談戀愛,對於還不太會控制自己心緒及情緒的人而言,實在是非明智之舉。

不過,

旁人說到口吐白沫,你既不會相信、也聽不進去。

只能靠自己體驗之後,才能明白箇中滋味。

這就是成長吧。

他,前幾年結婚。

兩年後,離婚。

離婚的理由跟當初我甩了他的理由一樣。

表示,這男人一點也沒長進。

我跟他還有連絡,他也都會來關心我,但對我而言,他,就只是一個,可能比朋友再不熟一點的...最熟悉的陌生人。

為什麼是最熟悉的?

因為我的第一次,都是給他。

第一次談戀愛、第一次牽手、第一次接吻、第一次到男生家過夜、很多很多的第一次......都是給他。

這樣不算熟悉嗎?

雖然早已忘卻擁抱的溫度、兩唇的觸感,

但,事實是無法抹滅的。

雖然很想抹去。

哈,

現在才知道,原來,我是那麼的排斥、以及想忘卻這段感情。

是我,還不夠成熟吧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andyuu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